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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主任万向阳律师代表深圳市律协保险委参加
“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法律论坛”
2017年11月25日,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筹备,市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称“保险委”)与省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称“省律协保险委”)联合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法律论坛”在广州广东悦华法官培训中心成功举行!本所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万向阳律师与委员黄翔彬、蔡晓东等十余名保险委委员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由省律协保险委主任刘玉招主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副局长刘学生、省律协副会长吴兴印律师、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非淆等领导出席并致词。
在论坛上,保险审判实务专家、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审判庭长刘建勋法官做了《财产保险热点问题---以保险法司法解释(四)讨论稿为视角》的主题演讲,对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出台的背景、司法解释的进步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修改建议发表自己的见解,并结合具体条款,对律师在办理保险纠纷案件中应当注意的保险责任认定、免责条款适用、货运责任险存在的问题、追偿权案由及追偿权行使方法等问题,以及如何正确理解并应用司法解释解决实务问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为广大律师有效处理保险纠纷提供了新思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赵琦铭法官做了《广州市法院保险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分析报告》的主题演讲,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三年来受理的保险纠纷案件的数量、种类以及判决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并特别提炼总结了广州地区审理种类保险纠纷案件中涉及到的保险责任认定、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解释说明义务、财产损失的确定标准、追偿权的行使条件及界定标准,阐述了广州地区法院的审判思路及解决问题的价值取向,实务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省保险行业协会维权部副主任陈波做了《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解机制介绍》主题演讲,介绍了省保险行业协会的职责、近三年受理的保险纠纷投诉和调处的案件数量、种类以及处理结果;介绍了省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专门机构办理保险消费者投诉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主体纠纷的经验,并说明了具体了争议调处机制,对广大律师积极参与保险行业协会的纠纷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省律师协会保险委秘书长周庆元律师做了《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强制执行的法律问题》的主题演讲,周律师以离婚分割财产为视角,论述了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法律性质、目前存在争议问题、各地高院不同的审判思路以及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是否具有可执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此外,国信信扬麦家荣律师行(香港)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麦家荣律师介绍了香港、澳门涉大陆保险纠纷法律解决机制,并回答了嘉宾提出了各类问题,为广大律师办理涉港澳保险法律纠纷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论坛现场气氛热烈,主讲和与嘉宾互动频繁。
本次论坛是在积极响应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号召,提高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法律服务水平的背景下举办的,论坛为深圳及大湾区保险法律师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学习和对话的平台。本次论坛对广东律师界和保险法律界具有如下启发和意义:
1、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未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律师界和保险法律界将面临历史性的机遇,广东律师界一定要抓紧这次历史性机遇,做强做大。
2、粤港澳大湾区的内部融合是大势所趋,法律融合是粤港澳大湾区融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制度保障,应当尽快推进湾区内九市两区,特别是珠三角地区法律体制建设,逐步实现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统一,加强省院以上级审判规定,减少中院级的审判指引,为湾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3、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保险业是全国保险业的领头羊,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必将再次提升广东保险业的影响力,湾区内九市特别是涉港澳保险法律服务市场前景广阔。
4、广东律师要正确认识与香港保险法律服务业的差距,加强与香港律师的交流与学习,实现资源共享,重点培养一批涉外型、专业型、创新型的保险专业律师,提高保险法律专业服务水平;
5、“保险+科技”的发展,创新了保险业务类型,新型保险业务和新型保险纠纷明显多,对广东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东律师要紧跟时代脉搏,加强学习,提高保险法律专业能力。
省保险监局刘学生副局长在发言中提到:“广东省的保费规模连续十三年位居为全国第一,但广东保险业特别是保险法律服务界的声音很少,本次论坛是一个好的开始,希望论坛连续办下去,发出广东的声音!”本次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法律论坛的成功举办,对提升广东省律师界的形象,对提高深圳保险法律服务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以及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